── 朱 颜 ──
十二月二十日早晨十点十五分,我拿着食物从首邦市十六区咖啡店出来;我驾着我的福豪车(Volvo) 回家。
来到小巷我停车,看看前方无车辆我往前走。当我的车子抵达大路时,一个妇女驾着马西地快速地从左边插入,它的后门碰撞到我前左边防撞杆。我的车小损伤,她的马西地后门深陷。我停车拍照;那个妇女急速驾着车离开现场。她打电话要我去报警。
我们到十四区警局报案。我多次强调我的车已到了大路,左边的车辆应该让路;警察说我应该让路(哑子吃黄莲)。我要求警察去车祸发生地拍照,测量,但他拒绝去;他不听我的申诉,快速地发出罚单(compound)。
为了给保险公司一个公道,我联络了保险公司负责人,将实情转告。我拒绝付罚款,我想去法庭讨回公道。
(22.12.20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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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22日首版 Created on December 22, 2023
2023年12月2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December 22, 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