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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言自语

── 符懋濂 ──


我是一名精英,如假包换,收入超常,想要投怀送抱的美女可真不少。无奈自己结婚太早,不到三十就当了父亲。男人总有七年之痒嘛,未满七年我就有了第二春,开始坐享齐人之福啦,使得至少一位同代者找不到娇妻。对此,我当然踌躇满志,飞扬跋扈,因为可见我比人强,比一般男人更有魅力,几乎对所有美女,不论未婚已婚都是一样。

女人的嗅觉比狗的还灵敏,第二春来临不久,她便嗅到我身上的另一种香水味道。只不过她很贤惠、很大量,聪明过人,是个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妻子。她装聋作哑,完全不当一回事,或许当成无伤大雅的逢场作戏。是的,她很爱我,我也很爱她,在旁人眼里,我们是一对恩爱夫妻,挺令人羡慕的,她当然很珍惜。

二十多年,就在左拥右抱的好日子中溜过去了。不料有一天,她突然发起脾气来,大声责问我:“你为什么忘了自己在教堂内许下的诺言,在外头养起狐狸精?你扪心自问,你对得起我吗?……。”我自知理亏(一时而已),低头沉默,随即转身走开,但愿她不再追究下去。谁知情况不妙:她发现了小三和我有个孩子,竟要我和她俩一刀两断!否则……。

如何是好?没什么大不了的,对付小女人我相信自己有大办法。首先,不妨动之以情,打打悲情牌试试看。我轻声细语说:“我爱你胜过爱她千倍万倍,你是知道的。”;“咱们有困难时候,人家还倾囊相助,咱们不能忘恩负义呀!”;“那孩子年纪还小,不能没有爸爸,对吧?”;“你我只有两个孩子,多一个不更好吗?年老了还多个人来照顾呢。”

其次,如果她听不入耳,我就诉之以法。她知道我是法律权威专家,在伦敦大学里,国际法、海洋法、刑事法、民事法、婚姻法、遗产法等等,我都读得滚瓜烂熟、倒背如流了,而她对于这一切懵然无知。依据婚姻法,没错一夫只能有一妻,但养小三并不犯法呀。依据遗嘱法规,我照样可以把遗产留给小三和她孩子,“一刀两断”在法律上对她毫无意义。此外,我可能还得告诉她:早在二十几年前,既然她知道我和小三的暧昧关系,而不加以揭发、阻止、控告,岂不等于默许或默认?如今早已成为现实,她还有什么话可说?即便是有活可说,也早失去了法律时效了!她应该明白自己是生活在凡事要讲法守法的国家。

总之,在我的牛津大辞典中,你绝对找不到 mistake(错误)、 apology(道歉) 这类坏字眼。无论过去现在未来,于情于理于法,我都是永远正确无误、光明磊落的,外人谁敢非议我的不是?当心我告他到海牙国际法庭!那是一个只要有美元就可以使鬼推磨、让岛变礁的好地方。

(2017年1月13日)



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

2017年1月13日首版 Created on January 13, 2017
2017年1月13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anuary 13, 20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