── 符懋濂 ──
昨天(7月3日)早上,老伴叫我看《联合早报》一则新闻,标题是《斋戒月期间,新疆禁止公务员及师生斋戒》。我扫描了全文一遍,即刻提醒她:牧童又嚷“狼来了”!据我初步判断,这又是一则虚假信息,因为造假与传假的伎俩拙劣,其中疑点重重。
首先,标题既然是《新疆禁止公务员及师生斋戒》,那么,毫无疑问的,“禁止斋戒”理应首先涉及首府乌鲁木齐,但内容仅提到吐鲁番这个小小地方。其目的显然在误导、蒙骗读者,让读者咋看标题之下,以为禁斋戒覆盖整个新疆自治区,而且是区政府的政治行为。
其次,就我所知,对于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,自治区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,北京政府从不干预,但新闻来源却标明法新社“北京综合讯”(而不是来自乌鲁木齐),又是一个愚蠢的造假、传假破绽。
第三,新疆穆斯林的宗教活动,是由自治区宗教局(官员都是穆斯林)管理,所有相关通知、文告,都必须出自宗教局才算合法;吐鲁番地区政府或其它任何单位(如学校),都根本没有“禁止公务员及师生斋戒”的权利(如果这样做,是违法的)。
第四,新闻最后两段是“世维会”疆毒分子的讲话,极力抨击中国政府压制穆斯林。这样一来,造假者与传假者的狐狸尾巴,不都显露无遗了吗?真是不打自招,太过愚蠢了吧?
对于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宗教政策,我特别感兴趣(也为了教学需要),曾经作过一番研究,并且到过新疆(两次)、内蒙古、宁夏、西藏、广西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,观察国家政策落实的情况。依据耳闻目睹,我敢十分肯定:各少数民族都受到特别照顾(当然还有改进的空间),他们和汉族一样享有信仰自由,他们在学习、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,保留自己的传统文化与生活方式。这是任何造假与传假,都改变不了的客观存在!
为了一己之私而捏造假信息,误导善良的广大读者,固然既可恶又可耻;而不分青红皂白,在网络或报纸上传播虚假信息,同样是不负责任、不讲道义的丑陋行为——对个人是如此,对主流媒体更是如此!
这是个典型的媒体造假、传假案例,历史上不乏这类案例。
(2014年7月4日)
主页 Home | 历史资料 History | 旧抄集存 Archives | 南大心声 Speak Out | 友谊邮箱 | 联欢会 Reunion | 回忆、感想 Recollection | 互联网知识 On Internet |
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
2014年10月23日首版 Created on October 23, 2014
2014年10月23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23, 20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