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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今文史接轨问题刍议

── 符懋濂 ──


 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,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形成,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经济融合,所以“与国际接轨”或“与世界接轨”,受到中国学者特别重视,不但出现于经济领域,而且也出现于文化领域(包括文学、历史领域),看来另一次新文化运动已在悄悄地进行中。

  如果说全盘否定传统文化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偏差,那么,为了避免再度出现类似的偏差,我们就不宜盲目紧随中外经济接轨之后,过度强调中外文化接轨。我们迫切需要以史为鉴,采取“否定之再否定”的举措(即否定对中国传统文化之否定),即在进行与国际接轨、推行中国文化世界化的同时,还必须进行古今接轨、推行中国文化民族化,因为文化毕竟不同于经济,精神文明毕竟不同于物质文明。在文化领域里,现代不能脱离传统,世界性更不能脱离民族性,要成为“世界的”,首先就必须是“中国的”。这是毫无疑义、无可争辩的“小道理”,只可惜还有些人不理解、不接受。

  在这样的大背景、大前提下,我们再探讨新文学与旧文学、新史学与旧史学如何进行对话和接轨问题,就显得比较有价值、有意义了。经过对唐代文史观的比较研究,我发现在文史领域里,现代人与古代人(在此主要指唐人,以下皆同)之间出现了明显的“历史代沟”(Historic Gap) 或“文化代沟”(Cultural Gap)。其根本原因在于:现代文学观不同于古代文学观,前者要求文学作品具有感性、形象性、审美性(包括愉悦性),而后者则除了要求感性、形象性、审美性,更偏重于文学作品的理性、抽象性、实用性。(属于“文学小道”的小说和戏曲大量出现,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古代文学观的基本理念,所以近代才需要文学革命)。现代史学观也不同于古代史学观,如现代人撰写的中国通史多按照西方史学的理念与准则,以时间为纬线,作以“事”(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军事等)为主的综合性的讲述,涵盖起因、经过、结果、评价、内容等。古代人编修的史册如二十四史则以“人”(历史人物传记)为主轴,穿插历史事件和典章制度,形成一种独特的编撰体制。这样一来,由于古今文史观的差距,便产生了古今文史研究、编撰的接轨问题。

  所谓古今文史接轨问题,其实就是现代与传统对话问题的组成部分,但我在此仅仅提出以下几点:其一,如果严格按照现代的文学理念或文学界说(The Definition of Literature),许多中国古代文论应属于文章(学)理论、文章(学)批评,但我们却往往将它们归入文学理论、文学批评,即在文学的框架内进行审视;几乎所有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,其实都是文章(学)批评史,名与实同样不很一致。文学思想史、文学理论史大致上也是如此〖ii〗。而现代文学理论、文学批评则不然,都完全名符其实。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个说大不大、说小不小的问题?

  其二,现代人编撰的中国古代文学史,都将小说列为胡适所说的“文学正宗”,但在古代人的文学观念中,小说(包括明清小说)始终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“文学小道”,我们应如何处理这一古今文学观念之巨大落差?是应该继续我行我素(反正古人无话语权),还是应该对古代文学史作些结构性调整,以示对历史、对古人的尊重?

  其三,古人非常重视的议论文与说明文,中国新文学史将之完全排除在文学作品之外,这还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。然而,在今人编撰的中国古代文学史里,论说文则又扮演“补白”或“幽灵”角色,所以时而出现时而消逝,令人捉摸不定。例如同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,讲述先秦文学时,有所谓“哲理散文”(如《老子》、《庄子》),但在唐代文学里,哲理散文(如刘禹锡《天问》、柳宗元《贞符并序》)则因“不属于文学作品”而消逝,似乎毫无准则可循。我们对此如何自圆其说而令人心服?

  其四,古代人所创作的二十四史编撰体例,既然沿用了二千余年,是否还有借鉴之价值?(例如我们可从《旧唐书》或《新唐书》寻得李白、白居易的生平事迹,但却不能从《中国现代史》里找到何其芳、艾青的个人小史,这是什么道理?)

  其五,对于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处理,新旧史学迥然不同,也出现了极大反差。譬如过去为了革命战争的政治需要,曾将旧史中的“民变”(兵变亦在内)几乎一律称为农民革命,并且往往夸大了农民战争的作用〖iii〗。又如现代历史只重视“大人物”(主要是政治人物)之活动,往往大书特书;古代正史(列传)里反而出现许多“小人物”,从孝子、烈妇到隐士、侠客,都有机会成为正史人物。这是否意味着在基本历史观上今不如古?

  其六,文史合一既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传统,也是古代史学的传统,如今为了学术上的分工细化,现代文学与现代史学早已分家立户,乃属自然而然之事;但是,为了珍惜这一文化传统,是否应在古今文史之间多架几道桥梁,使文史合一的文化传统得以延续?因为这样不但有利于古今文史的接轨,也有助于现代文学和现代史学的发展。

  至于应如何促成古今文史家的交往对话?如何落实现代文史和古代文史接轨?我个人认为问题涉及两个层面。在思想观念的层面上,首先我们应全面了解古代基本文学观与历史观的真正意涵,以及它们同现代基本文学观、历史观之间在本质、范畴、功能上的差异性。然后,摈弃“时髦的”现代视角(如唯美主义、文本主义),而以历史主义取而代之,并且转换我们个人的社会角色〖iv〗。换言之,如果要研究唐代文学或唐代历史,就得让时光倒流千余年,研究者不仅应穿越时光隧道,回到唐代的农业社会去,同时还应该暂时忘掉自己原来的社会身份,而把自己当成韩愈、柳宗元、魏征、房玄龄或其他唐代文人。(请记住:他们都是吃皇粮的朝廷命官,不是专业的文学家、历史家)这样——恐怕也只有这样,我们对唐代文史家的文史观念、文史作品乃至文化行为,才能做到真正的理解、接受或同情(而不再随意加以褒贬),才能落实真正平等的古今交往、对话,也才有可能完成旧文学与新文学、旧史学与新史学之间的全面接轨〖v〗

  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上,我的不太成熟的初步构想大致如下:首先,或许应按照古今文学观的不同,将中国文学分为“大文学”和“小文学”两大类型:前者是古代文学,是泛文学;后者是现代文学,是纯文学。所有关于文学理论、文学思想和文学批评的新著作,亦宜作出相应调整与紧密配合。易言之,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与古代文学批评不但应建立“中国的”理论体系,而且在建立理论体系过程中,似乎还应严格遵循“古代的”基本文学观,尽量避免参入西方的或现代的文学理念。我认为这一建议的可行性是存在的,因为它并非将“小文学”排除在外,而是将古代文学理论、文学批评“一分为二”:不但在“大文学”内部还有“小文学”,而且在“大文学”理论体系之外,同样可以建立“小文学”理论体系,并且以此和现代文学理论、文学批评接轨。至于中国现代文学理论、文学批评则可依循现行的途径继续发展,所以古代文学内部建构的调整,对现代文学的发展理应不受干扰。

  中国古代文学史或许也可分为“大文学史”(或泛文学史)和“小文学史”(或纯文学史)两大类型〖vi〗。前者之文学范畴广泛,完全根据古代基本文学观来编撰;后者之文学范畴狭小,则依据现代基本文学观来编撰。更具体点说,大文学史的内容不仅应涵盖古代文学所重视的论说文(如属于“经国之大业,不朽之盛事”的奏议与书论),而且应将之置于文学正宗的主要位置,即恢复其应有的历史地位或历史原貌。但小文学史则按照现代文学观来编撰,将论说文完全排除在文学范畴之外,小说的正宗地位依然不变,使之与中国新文学史完全接轨。其实早在1933年,刘经庵就曾编著《中国纯文学史纲》一书,内容仅涉及诗歌、词、戏曲、小说四类,散文完全被割爱。完全割爱散文虽不是正确的做法,因为抒情散文、叙事散文都属于纯文学作品,但不失为一项比较有创意、有见地的学术尝试,只可惜当时及后来似乎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广泛注意。(按:此著作已由北京的东方出版社选入“民国学术经典文库”,于1996年重新出版。)

  “人”与“事”既是构成历史的两大要素,但古修正史以人为主轴,而今撰通史则以事为主线,两者各有其长处或优势。我想如果要取得双优势,就必须冶两者于一炉,即改革西方化的通史编撰体制,创立中国式的通史架构。也就是说,应该创造一种古今合璧的通史体例,其内容既有历史事件,又有人物传记,而且两者并重共存。其实,我的这一想法或许已经过时,因为它已经悄然变成了现实〖vii〗。经过白寿彝、瞿林东、史念海等数十名优秀历史家的共同努力,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《中国通史》终于五年前陆续付梓。全书共十二卷,分二十二巨册,凡一千二百余万字。除了前两卷外,各卷都分为序说、综述、典志、传记四个部分。我认为这部巨著的最主要特点与贡献,在于打破现代的(即西方的)编撰体例,引入中国古代正史中的典志和传记(帝纪、列传),并且将它们拓展到近代(1840-1949)部分,使到新旧史学在编撰体例结构上合而为一。今后如果要编撰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史》或《中国现代通史》,完全可以甚至应该采用这种古今合一的体例结构。因为只有这种体例,“人”在通史书中才有较大的活动空间,才不会抽象化或符号化,以致沦为“事”的附属品。

  关于“文史合一”问题,除非我们不认为它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优良传统,否则就应该高度重视并积极发扬这个文化传统。具体做法包括在大学开设涉及文学与历史两个领域的跨学科课程,如《历史文学》、《历史诗歌》、《历史散文》、《历史小说》乃至《史传文学史》,等等。这类课程最好由中文系和历史系共同开设,并由两系教师共同授课。我认为跨学科课程的开设,不但不妨碍中国文学与中国历史的独立性,以及两者在学术上的细化分工,反而有助于推动文学研究与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、不断拓展。

  总而言之,汉字既然可以“一字两体”,繁简并存,而且显得“浓妆淡抹总相宜”;中医学也与西医学并行不悖,相辅相成,落实了中国医疗保健体制中的“两条腿走路”〖viii〗。那么,在文学、历史领域里,遵照古今不同的文史观,分别建构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古今文史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(编撰体例),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,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。与此同时,逐步推行旧文学与新文学、旧史学与新史学之全面接轨,不但符合现代中国文学与中国史学发展的迫切需要,而且也应该是切实可行甚至指日可待的吧?

  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反思,同样必须采取历史主义,才能理解倡导者之偏激言行乃客观环境使然。在当时,保守势力根深蒂固,若无发聋振聩之呼唤(如“打倒孔家店”)和全盘否定旧文化,就无法推动新文化运动。

〖ii〗当然,这并不是说学者们分不清“文学理论”与“文章理论”,而是说他们的著作里,往往在“文学理论”、“文学批评”的标题或名目(即现代的文学理念)下,讲述古代文人的文章理论、文章批评。
〖iii〗例如清末之“捻乱”仅是农民之求存斗争,罗尔纲等却称之为农民革命,与太平革命相提并论。
〖iv〗在哲学认识论上,历史主义是一种对事物判断的相对主义,所以它重视事物发展的相对性,反对以现代视角审视古代事物。
〖v〗主要是指文史观与文史内部结构两个层面。
〖vi〗在此,“大”与“小”均属中性词,且更可凸显两者范畴之不同。当然,名称不如内涵重要,“大文学”也可称为“文章学”,“小文学”也可简称为“文学”。可以设想,《中国大文学史》的内容将是十分丰富、精彩的,它可使中国古代文学呈现全新的面貌。
〖vii〗此一看法或许还未过时,因在2003年中国史学会编《21世纪中国历史学展望》(学术专题讨论会论文集)对古今史学接轨问题,只字不提。
〖viii〗作为自然科学(或应用科学)的中医学既然可以同西医学并行不悖,那么作为人文科学的中国文学与中国史学,似乎没有任何理由不能或不须建构不同于西方的、独特的理论体系与实践体系。


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

2021年07月10日首版 Created on July 10, 2021
2021年07月10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ly 10, 2021